古乖儿将包袱绑在身上系好,叫上还在一楼的少女和掌柜的,还有小二三人跑出客栈。

  果然,他们前脚刚跨出大门,这个不大的客栈直接坍塌了。

  掌柜的看着眼前的一幕,神色呆滞,口中呢喃:“我的房子啊…”

  小二叹了口气道:“我的工作啊…”

  古乖儿和马玲玲对视了一眼,同时道:“我的马!”

  两人前去马厩牵马,留下掌柜的和小二深深注视着前方浓烟散尽,只见废墟,不见人影。

  “这可如何是好?”掌柜的欲哭无泪,连个赔钱的人影都看不到。

  没多久,古乖儿和马玲玲各自牵着马走过来,“丁零当啷”,引起了掌柜的目光。

  打量了少年少女两眼,掌柜的暗自摇头,只能苦中作乐的想着两人倒是挺般配的。

  “掌柜的,这是我们的饭钱,天色这么晚了,你们也赶紧找个住处吧,我们就先告辞了!”

  古乖儿从怀里掏出十两银子递给掌柜的,然后转身离去。

  掌柜的望着他们的背影大喊道:“谢谢!祝你们一路顺风!”

  “有缘再见!掌柜的!”

  ……

  “你去哪啊?”

  古乖儿问向身旁的少女,此时两人都骑上了马,只不过速度很慢,相当于散步。

  夜里无火,视线难以远眺,借着月光,道路还算看得清。

  马玲玲沉吟良久,按理说她是出来找帮主的,不过却连帮主的影子都没见着。

  出来这么久,再不回去就要挨打了,反正认识了这么一个俊美男子,也不算亏,

  “我要回枯木城,你呢?”

  “我回陇城,既然顺路,那便一起吧?”

  “好。”

  马玲玲欣然接受,主动挑起话题:“你叫什么名字啊?”

  “我叫古乖儿,你呢?”

  古乖儿…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?

  心中好奇,她就问了出来:“我叫马玲玲,你为什么取这个名字?”

  古乖儿陷入回忆,长话短说:“这是我干爹给我取得名字。”

  “呀!你也有干爹啊!”马玲玲惊呼出声。

  “额…你也是无父无母吗?”无父无母之人,古乖儿在丐帮见得多了。

  但还有干爹的,就只有旁边的马玲玲了,这让他多少有了点同病相怜之感。

  这次轮到马玲玲陷入回忆,神情低落的说道:“我原本叫马冬梅,和我爹我娘一起住在神龙湖南区西南那片的一个村子里。

  可是十年前,地龙翻身,村子没了,我爹娘也没了,整个村子就剩下我和几个人…”

  说到这,马玲玲顿了一下,觉得气氛有点压抑,就略过了大部分,挑重要的说。

  “后来我们一路乞讨,他们都很照顾我,当我觉得自己也快要死去的时候,是干爹救了我,还给我换了个名字。”

  “我是从小就被我干爹收养着…你一晚上不休息没事吧?我记得这一路好像没有客栈了。”

  古乖儿和马玲玲谈不上谁比谁更惨,只是差不多的身世让两人相互间有了些认同感。

  马玲玲努力想了想,后面的一段路确实没有住宿的地方,村子倒是有一个,不过到了那估摸着都要天亮了。

  “我们还是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,夜里也走不了多少路的…”

  听了马玲玲的提议,古乖儿应声同意,随后两人离开官道,进入山间,希望找到野兽洞穴之类的,可以暂住一晚。

  山间树木丛生,骑马不得,于是只能步行,还没走多久,好巧不巧的,马玲玲受伤了。

  “哎呀!”

  “怎么了?”古乖儿出声询问。

  “没什么,就是腿被刺伤了…”

  “那我背你吧。”

  马玲玲内心欢喜,表面娇羞道:“那…麻烦你了!谢谢!”

  “没事儿!”

  古乖儿将包袱移到胸前,背起马玲玲,左手牵着灰鸡,右手托着背后的马玲玲,两人自然不可避免的有了些心照不宣的身体接触。

  马玲玲心里是这样想的:哎呀!好羞人啊!

  而古乖儿的心里是这样想的:这怕不是个傻子吧!衣服买不起就算了,鞋也不穿!

  “你为什么不穿鞋啊?”古乖儿出声问向背后的马玲玲。

  马玲玲右手摇晃着缰绳,缓缓说道:“这是我们那里的习俗!

  传说在很久以前,有一个美丽,善良,大方的少女,她还很勤劳,每天帮家里的爹娘做事。

  有一天,一位去都城赶考的书生在她家里借住了一晚。

  第二天,书生走了,但却忘记带走他前夜里读的书。

  善良,美丽,大方的少女自然要还给人家,于是就带上书一路追赶。

  她的爹娘怕她走丢,就给她的脚踝上戴了一串铃铛。

  连天的赶路让她身心疲惫,就算脚上的鞋破了,也没有放弃。

  最终,她光着脚追上了那个书生,把书还给了他。

  可是书生急着赶考,只能把这份恩情放在心里。

  一个月后,少女的村里来了许多人,一个个穿得大红大紫,跟官老爷一样!

  有人说这是状元郎来了!少女也跟着去看了,这时候她发现状元郎竟然是那个书生。

  接着,令人惊讶的事情出现了,书生找到了少女的爹娘,说他是来提亲的!

  而彩礼是天底下最美丽,最漂亮的一双鞋子!

  少女的爹娘很高兴的同意了,最后,少女和书生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!”

  “所以,你们那里的人都不穿鞋子吗?”古乖儿听完后疑惑的问道。

  马玲玲摇头说道:“当然不是啦!只有还没成亲的女子不穿鞋子。

  必须要等她们未来的相公送她们一双美丽的鞋子后才能穿的!

  因为这样,她们才会知道爱情的珍贵!

  只有体验过脚上的疼痛后,才知道送给你一双鞋子的人是有多爱你!”

  “丁零当啷”一阵响,马玲玲继续说道:“作为回礼,我们会把脚踝上一直戴着的铃铛送给对方!”

  “原来如此…这应该就是我大哥口中所说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吧!”

  古乖儿感叹了这么一句,被马玲玲听见,问道:“你大哥?”

  古乖儿解释道:“是我的结拜大哥,他对我很好!

  我们一共四个兄弟,我大哥叫李毅,二哥叫韩辰,三哥叫王褚,我最小。”

  “你大哥是李毅?!二哥是韩辰?!三哥是王褚?!”

  这都是名人啊!

  马玲玲忽的想到了什么,又惊呼道:“原来你就是侠士榜上排名第四的古乖儿啊!

  我说怎么有点耳熟呢!咦?那我问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承认你是资深侠士呢?”

  古乖儿摇摇头,陈述道:“我已经在几天前晋升为大侠士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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